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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开通跨省异地门诊脱卡结算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12

    按照北京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于2021年5月12日顺利通过了海淀区医保局的现场验收,正式开通了跨省异地门诊脱卡结算业务。本通知针对跨省异地门诊脱卡结算相关工作做详细论述。

    一、跨省异地门诊脱卡结算的启动工作

    2021年5月12日跨省异地门诊脱卡结算业务正式启用,启动后,实体社保卡与医保电子凭证可同时使用。实体社保卡继续按原流程使用。

    住院出院业务及互联网复诊平台暂未开通跨省异地脱卡结算业务,待技术改造完成后再行通知上线时间。

    二、跨省异地医保电子凭证启用后的门诊流程

    1、挂号

    挂号时,请参保人到人工窗口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扫码成功后,HIS调取的异地信息校验患者信息无误,核验通过,给予挂号。

    2、医生工作站

    医生在诊间需进行实人认证,如属于家属代开药,请医生点选代开药选项框,并填写代开药人提示框:代开药人姓名、代开药人证件类型、代开药人证件号码。

    3、门诊收费

    请参保人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扫码成功后,HIS调取异地医保结算信息后,方可直接结算其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直接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费用信息上传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待参保地传回费用分解信息,打印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与参保人员结清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应及时将费用交易信息上传,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向定点医疗机构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实体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可复合使用,如患者已按照实体社保卡挂号,当次仍可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缴费。

    2、如出现参保人因手机展码故障等原因,造成多次系统不能识别,排队缴费时间延长。由业务部门及时上报门诊部、信息部、医保处处理。

    3、因信息系统故障不能直接结算时,应为参保人员全额结算本次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按原规定流程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4、跨省异地医保患者,需要参保人自行先与参保地确认好异地备案情况。如因异地备案备案不成功导致不能按扫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费用结算,由患者按全额结算后回当地进行费用报销。

    5、跨省异地参保人就诊时需要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保费用能否实时结算,以患者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且读取时系统提示身份正常为准。

    6、目前仅支持挂号室窗口现场取号和门诊收费处窗口现场缴费,尚不支持京医通等自助服务终端。

    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脱卡结算工作自2021年5月12日下发起执行。

    北京肿瘤医院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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